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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生系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5 19:16:02      浏览量:

各班级: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6号)要求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系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因疫情影响,山东省各县(市、区)现场集中受理学生贷款申请时间为81日至930日。其他省市请咨询当地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款额度: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三、具体流程:

(一)新申请贷款的学生(须为我系2019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贷款学生须注册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提交贷款申请。

2、贷款受理申请。

3、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贷款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二)续贷学生(上一年度已贷款学生)

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修改确认个人相关信息,提交“续贷声明”,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化生系网站《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http:/info/1008/1899.htm

(三)不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请咨询相关贷款机构。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及回执录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各班统一收缴《贷款受理证明》并交到系团总支办公室。

化生系

20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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