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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0 17:05:55      浏览量:
各班级: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教育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明确历史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刻苦学习,自立自强,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院学生处《关于做好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系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院教职员工2015年“爱心一日捐”全部捐助资金。
二、资助对象
我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5年9月认定,12级学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1.爱国爱校,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各方面表现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5.有下列情况者优先考虑: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致使其学习、生活陷入困境的。
6.根据我系实际,优先资助15-16学年没有受到任何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有下列情形者原则上不得申请
1.本学年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高额度奖助学金者;
2.本学年累计获得奖励(资助)总额(国家助学贷款除外)已经超过5000元者。
五、资助额度和名额
资助额度为500元/人。化生系资助名额共计2名。
六、申请与发放流程和时间安排
1.6月20日-6月21日:各班级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电子版表格以班级为单位于6月21日发到scf001@163.com。
2.6月22日:团总支根据相关条件审核,确定2名资助学生。
3.6月23日-24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先交1份,另1份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后暑假后上交。
4.6月27日:上交学生处审批。
5.学院审批同意后,由财务处一次性将助学金全额发放到受资助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七、注意事项
1. 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确保将资助款用于确需资助的学生。
2.《申请表》须为打印版(包括照片),其中“申请理由”栏用书面语填写,五号字,第一人称,字数控制在200-250字,不可添加附页,重点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理由”以下内容不需要填写。
3.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逾期者不予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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